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30号),设立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06号,有业务咨询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热诚为您服务。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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